欢迎您光临口岸网 | 专业服务,快速便捷,信息安全,售后无忧。
口岸网
城市切换
当前位置:
查资讯
海量干货、攻略、一键查询
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(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)
来源:海关总署 | 作者:zjick.com | 发布时间: 2024-09-05 | 6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(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(以下简称《行政复议法》)自2024年1月1日施行。根据《行政复议法》规定,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(见附件)予以公布。

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(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)
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(以下简称《行政复议法》)自2024年1月1日施行。根据《行政复议法》规定,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(见附件)予以公布。


 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号同时废止。


  特此公告。



  附件:海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.doc



  海关总署

  2024年1月11日